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
、一級
、二級
、三級
。
一級資質標準
企業資產
:淨資產 1 億元以上
。
企業主要人員
:
(1)建築工程
、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
,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
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
,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
;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30 人
,且結構
、給排水
、暖通
、電氣等專業齊全
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50人
,且施工員
、質量員
、安全員
、機械員
、造價員
、勞務員等人員齊全
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50 人
。
企業工程業績
:
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
,工程質量合格
。
(1)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18-24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
;
(2)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-100 米(不含)的構築物工程 2 項
;
(3)建築麵積 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麵積 2 萬-3 萬平方米(不含)的單體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 2 項
;
(4)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(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)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-30 米(不含)(或鋼結構單跨 30-36 米(不含))的建築工程 2 項
。
二級資質標準
企業資產
:淨資產 4000 萬元以上
。
企業主要人員
:
(1)建築工程
、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
,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
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
,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
;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
,且結構
、給排水
、暖通
、電氣等專業齊全
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人
,且施工員
、質量員
、安全員
、機械員
、造價員
、勞務員等人員齊全
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
。
企業工程業績
:
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
,工程質量合格
。
(1)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8-11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
;
(2)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-50米(不含)的構築物工程 2 項
;
(3)建築麵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麵積 0.6 萬-1 萬平方米(不含)的單體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 2 項
;
(4)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(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)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-21 米(不含)(或鋼結構單
跨 21-24 米(不含))的建築工程 2 項
。
三級資質標準
企業資產
:淨資產 800 萬元以上
。
企業主要人員
:
(1)建築工程
、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5 人
,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
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
,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
;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6 人
,且結構
、給排水
、電氣等專業齊全
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人
,且施工員
、質量員
、安全員
、機械員
、造價員
、勞務員等人員齊全
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
。
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
。
承包工程範圍
一級資質
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
:
(1)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
;
(2)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
。
二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
:
(1)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
;
(2)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
;
(3)建築麵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
;
(4)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
。
三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
:
(1)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
;
(2)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
;
(3)建築麵積 1.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
、民用建築工程
;
(4)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
。
注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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